2006年11月22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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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休法官成了调解员
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郑淑红  

  本报讯  今年7月,镇海的王某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。昨天他向镇海法院提出诉讼,要求对方徐某赔偿各项损失近万余元。3个小时后,王某和徐某达成一致意见,并当场拿到了调解书。前前后后3个小时,一个案件就顺利调解结案,原告王某非常满意。“类似这样快速调解结案的案件我已办理了近80件。”调解员包启镇说。
  今年4月,镇海法院在总结委托调解经验的基础上,推出了特约委托调解的新调解方法。所谓委托调解是法院在立案受理后,根据具体案情,将案件委托给有关组织或个人进行调解,承办法官不直接参与调解过程,只对受托方进行必要的法律指导和沟通。受法院委托出面进行调解的人主要是来自于基层的人民调解员、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或律师。
  包启镇和赵小定曾是镇海法院民事审判庭的法官,已经退休。今年4月,他们被镇海法院聘为特约委托调解员。在特约委托调解中,法院赋予特约委托调解组和特约委托调解员明确的职权,充分保障他们在委托调解工作中的独立性。
  对可能进入特约委托调解机制的案件,法院严格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。法院在向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时,先征求当事人的意见是否同意委托调解。当调解成功并形成书面协议后,由法院对调解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,最后由法院出具正式的司法调解书。
  据统计,今年4月至10月,镇海法院共受理了民商事案件852件,调解成功419件,其中通过“特约委托调解机制”调解成功了174件,约占全部调解成功案件的41%,特约委托调解的案件,其处理时间平均不到一个星期。